(二)献血者直系亲属(配偶、父母及子女)报销需持:
1、无偿献血证
2、献血者与用血者居民身份证
3、还需提供与无偿献血者关系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(如户口本、结婚证、出生证、公安机关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)。
4、医疗机构出具加盖公章的疾病诊断证明书、正式收费发票、每日明细清单(列明有输血的品种名称、输血的次数、输血量、输血日期)。
(三)自献血之日起:
1、献血者本人三个月后五年内临床用血的,按照献血量的三倍免费用血。2、献血者本人三个月内五年后临床用血的,按照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。
3、献血者的配偶、父母、子女五年内临床用血时,按照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。
4、献血累计一千毫升以上者,本人终身无限量免费用血,其配偶、父母、子女终身按照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。5、献血者捐献成分血,本人、配偶、父母、子女按照捐献成分血等量免费用成分血,如需用全血按400毫升标准折算。
(四)报销流程:
1、血费手机直报:安康市无偿献血者血费手机直报平台已正式上线,平台利用“手机在线申报、自助上传所需报销资料、血站后台审核”的方式,为献血者本人及直系亲属提供更为便捷的临床用血报销服务,让献血者少跑冤枉路,切实做到让血费报销者满意。
方式一:下载“安康”APP,在“医疗卫生”模块中点击血费报销。
方式二:献血者利用手机微信关注“安康市无偿献血”公众号,点击献血服务—用血报销。
2、血费医院直报:可在全市15家市、县区范围内临床医院办理用血费用直报。实行血费直报的医院是:安康市中心医院、安康市中医医院、安康市人民医院、汉滨区一院、汉滨区二院、汉滨区三院、汉阴县医院、石泉县医院、宁陕县医院、紫阳县医院、岚皋县医院、平利县医院、旬阳市医院、镇坪县医院、白河县医院。
3、血费现场报销:可在安康市中心血站(地址:安康市汉滨区花园大道卫生公共服务中心A栋)献血办办理血费报销。无偿献血者用血原始发票、诊断证明及用血当日明细清单,需在保险公司、医保、合疗等部门报销时,则留原件的复印件加盖医疗单位专用公章后来血站现场报销。
咨询电话0915-3110477(市献血办)
2022年10.8